籃球起源
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(3.05 公尺)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,學生分兩隊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,互相競賽,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「籃球」(Basketball)
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,比賽時間規定為上、下半場各十五分鐘;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。由每隊9人、7人、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。1893年規則、場地、器材設備亦有修訂;比賽時間為40分鐘,中場有休息。
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。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,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。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(FIBA)會員國已擁有178個,就十幾屆競賽成績,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,有「籃球王國」的美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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